9月25日,新华社发布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提出,要全面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、市场调节就业、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,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基础,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引领,推动实现劳动者工作稳定、收入合理、保障可靠、职业安全等。
《意见》指出,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就业促进协调联动,开辟康养就业新领域,发展银发经济,促进健康与养老、旅游、休闲、食品等产业深度融合,催生新的就业增长点。要健全精准高效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,推行数字赋能的就业公共服务模式,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、教育、公安、民政、税务、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共享比对,将政策和服务主动精准推送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。要提升劳动者就业权益保障水平,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、集中就业、自主就业促进机制,发挥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促进就业作用。完善就业与失业保险、最低生活保障联动机制,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待遇,提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,调整完善低保渐退期限和就业成本扣减规定。
《意见》明确,要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。拓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成才渠道,强化对困难家庭毕业生、长期失业青年的就业帮扶,促进其尽早就业、融入社会。完善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,加强对大龄、残疾、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,合理确定、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,完善及时发现、优先服务、精准帮扶、动态管理的就业援助制度。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、个性化就业岗位,加强求职就业、技能培训等服务。